陳總統回復監察院「扁嫂向親友借的十七件高價位珠寶,因為親友不願曝光」,所以拒絕提供資料,這可是監察院處理公職人員拒絕再說明財產申報事宜的首例。
阿扁總統不是口口聲聲說:「要尊重憲法,依切依法辦理」嗎?但是,這件事情顯示出來的是阿扁總統無視於監察院的職權,無視於民意的存在,這種蠻橫的心態與作法,更是令人傷心與痛恨!
國家的元首應該遵守法律的規範,阿扁總統的國務機要費已經讓民心痛恨,扁嫂的珠寶也早就是人民心中存疑的問題,為何不能確實講清楚說明白?漏報的珠寶,說是「向親友借的」,當監察院要求說明時,又說「親友不願曝光」拒絕提出說明,按此邏輯,我們辛苦賺的錢,也可以說是「親友借的」,當國稅局要求我補稅時,我可以說「親友不願曝光,所以我拒絕說明」,哈,如此一來,我可以不用納稅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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