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兩天回台北辦事情,順道前往土城看看房客何時要搬家,這棟房子已經十二年的時間,自己一天都沒住過,完全出租,這些年來的房客似乎好的不多,曾經有一對夫妻在屋子裡頭設神壇,滿屋子弄得烏煙瘴氣的,好不容易請走了,另一對則是三天一小吵,五天一大吵,搞得警察先生必須經常登門拜訪,還有一對年輕夫妻,先生不回家,太太帶別人回家睡覺,先生來個突擊檢查,是不是仙人跳我不知道,最後也是請警察先生幫忙將牠們請出去,這次這位太太三年前租的時候我還請他提出工作證明,影印身份證,一切似乎都沒問題,前二年房租都正常繳交,最近一年開始有點延誤,最近半年則經常二個月一起繳,我覺得不對頭,便請他在租約到期時搬家,上個月還特別親自前往告知,沒想到,前天回去時才知道,他已經靜靜的「落跑」,這個月的房租沒給不打緊,門口還貼了張電力公司的催繳電費通知單,將近三千元的電費還要我去幫他繳,一開始真的好生氣,後來想想,就是因為他的經濟能力不好,才會落跑啊,房子要回來,清一清再做處理了。
這個世界上什麼樣的人都有,上一篇當中我說道「一世一會」,的確,就佛教的輪迴之說,前世今生,因緣糾纏,又能如何解說?不是他這輩子欠我下輩子還,就是上輩子我欠他,這輩子我還,個人業障個人了,他人又豈能為你做些什麼?所以,通達些,認了吧!幸好,一切都還算順利,放下之後便無煩惱,不就是如此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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