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天陳總統到澎湖主持扶人社的開幕典禮,地方官員包括縣長、議長、鄉長等都沒到場,理由是事前並未接到通知,而陳總統在過程中撒了一把糖果給教養院收養的幼童,此舉引起許多人的反彈,認為對這些院童沒有尊重,傷害了他們的心靈。
昨天陳總統前往南投祭拜祈福,沿途遭到民眾抗議要求下台,場面非常激烈,陳總統依然視若無睹,繼續他的行程,中午用餐也必須避開群眾聚集的餐廳前門,改由後門進出,此情此景令人感慨!
根據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要綱內的定義,當群眾聚集於警衛對象通過的「警衛走廊」,會對警衛對象造成影響時,稱之為「驚擾狀況」,以往如果發生這種情形,警衛分區指揮官、道路警衛段指揮官甚至警衛區指揮官(縣警察局長)等都會遭到嚴厲的處分,所以各階層的警衛人員都不敢掉以輕心,反觀今日的狀況或許是政治情勢使然,警衛工作不容易做好已經是一個事實!
只是,誰使之然而?以往兩蔣時代可以說民智未開,可以說是威權統治,但是到了李登輝時代呢?也難得見到這種驚擾、請願的狀況啊!當一個人無法受到別人尊重的時候,即便他的職位再高,財富再多,也必然無法受到應有的待遇。
尊重他人是一種美德,也是一種做人處事的基本道理,從小父母師長都教導我們對人要有禮貌,做事要有分寸,這個禮貌與分寸便是尊重的體現,我們社會中最需要的也就是這種尊重,一般來說,一個人的職位較高,會受到他人較多的尊重,但也並不是絕對,例如一位負責廁所清潔的工作人員,只要他專注於工作,負責盡職同要也會得到別人的尊重,反之,職位再高,但是私德不端,操守不良,行為不正,所作所為千夫所指,如此一來又如何得到他人的尊重?
從小父母教育我的是「做好人、做好事、當好官」,如此便能有人尊重,也會有尊嚴,反之沒有了他人的尊重便不會有尊嚴,那豈不是「沒有臉皮見人」?所以,一個人要的並不是多高的職位,要的應該是他人的尊重與自我的尊嚴!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